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社科英才、社科优青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通过个人自愿申报,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资格的初步审查,最终经过专家评审会研究决定,推荐我校江苏社科英才人选为:商勇、熊嫕;社科优青人选为:戴丹、杨娜、曲艺、陈嘉嘉、张婷婷。现公示评审结果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联系科研处,电话:025-83498793。
南京艺术学院科研处
2019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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